明治時代庶民新娘多穿著黑縮緬製成的婚服。二戰後,日本新娘行傳統婚禮時除了會穿白無垢外,有關學者指出,旗袍與清代旗裝中的袍沒有直接淵源關係。辛亥革命之後,在排滿風潮的影響下,滿洲婦女因為性命安全大都改穿漢人服飾,旗人服裝久已無人過問,加上在五四運動以及西方文明的洗禮下,複製清代旗裝袍的社會條件似不充分,要讓其照搬曾為之唾棄的舊傳統服裝不太可能[6]。旗袍始於1925年開始在上海流行[7],研究指出,旗袍風尚的始發群體為上海的女學生群體,亦指出以當時其「女界領袖」的衣著引領地位和對西化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而論,也只有當時女學生才可能是旗袍最早的主要使用者[6]。上海、北平等地的設計師在旗人之袍的基礎上予以改良。20世紀20年代,旗袍開始流行於上層社會和娛樂界,富家太太和電影明星趨之若鶩。旗袍的下擺從1926年以後才開始一升再升,到了1929年己升至膝蓋處了。上世紀20年代末,歐美女子盛行短裙。畫家萬籟鳴在1928年8月為《良友》雜誌第29期設計若干新式旗袍,上海南京路的鴻翔旗袍店善加模仿,依照西方流行的人體曲線美加以重新剪裁,生產出短式旗袍,促成了海派服飾風格的形成。上海和北平在旗袍的演變史上起到了關鍵作用。男式長袍精簡繁瑣的裝點修飾,腰身寬鬆,袖口寬大,領前低後高,加寬下擺,提高開衩,最後發展成了長衫。女式旗袍袍身逐漸減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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